“声像聚合式互联网是将声讯信号、数据、甚至一幅幅图象聚合在同一线路中传输。所有这类媒体均被切割成称为‘包’的小块数据,所以叫做‘包交换’或‘分组交换’互联网。”“剖析家估计, 4 年后聚合网至少承担全部声讯通话 13 %,”也就是从现在的 7 亿USD的市场扩展为 240 亿USD。
Elstromy,“新一代电讯公司在崛起”,《商业周刊中文版》, 1998 年第 30 - 31 页。
1998 年 3 月,《产业平台》发表了由王小强博士执笔写作的《中国电讯产业的进步策略》(以下简称《策略》 )。三个月后,方宏一执笔的《再论中国电信产业的进步策略》(以下简称《再论》)发表在同一刊物上。仅仅浏览题目的读者 可能以为,这可能是对同一主题言尤未尽的一论和再论,表达的是同一家的看法。但,在发表两篇报告之间,《产业平台》于 5月 14 - 15 日在北京美地亚中心举行的一次研讨会,却了解地表明《再论》不但不是对《策略》的“再论”,而且是地地道道的反 论。拥有数万订户的《三联生活周刊》在其 6 月出版的 12 期上,以“封面故事”的显著地位报道了在此次会议上双方的争论焦点。 这篇由资深记者高昱写的长篇报道,副标题赫然就是“一场关于中国电信产业的大论争”。
这可不是一场书生之争。《策略》作者“电讯产业课题组”,不但研究职员阵容强大,而且明确标明“本课题 由中国国际金融公司提出,与高盛公司(亚洲)联合资助”。大家都知道,这两家提出课题并给予资助的单位,正是“中国电 信”( China Telecom )在境外上市的全球筹资协调人。《再论》课题组(“有线电视多媒体业务接入模式研究课题组”)由什么人组成不能 而知,但报告的题注说明方宏一为 “广电部广播影视信息互联网中心互联网部主任”。所以,尽管 5 月份的美地亚会议强调“每位代表都以个人身份参加这次非官方会议 ”,这场大论争从刚开始就不是书斋里学者们纯粹逻辑推演的结果。
这场论争的题目非同小可。《策略》讨论的“电讯产业”,不但包含以电话业务为中心的传统电信,而且包含 有线电视、计算机、多媒体在内的广义电讯产业。《再论》则干脆以“中国信息产业”为题。根据国际文献,双方讨论的电讯或 电信问题事关 “信息技术(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简称 IT )产业”怎么样在中国进步的宏大背景。依据国际电讯网盟的资料,世界 IT 产业不但全球成长最快的产业部 门之一,而且更要紧的是, IT 的进步将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技术基础的革命性变化。因此,无论从经济增长的速度还是水平, IT产业都对中国经济进步具备决定性的影响。这场论争提出的问题是:给定“三网复合”(电信、有线电视和计算机互联网复合为一 个平台)的技术经济前景已经明朗,给定中国与发达国家进步三网的巨大差距,给定跨国公司决不会随便放过巨大的中国电信市 场,中国到底应该遵循哪一种路线和方案来达到建设中国的“三网复合”?
论争双方的回答完全不同。《策略》的倡导是:开放电讯服务的企业化和市场化经营,但把国内已经形成规模 的电信基础网和有线电视基础网从经营性企业中独立出来,成为由政府控制的国家基础信息网,最后依托公共信息网中的电视技 术平台,直扑电信、电视和计算机“三网结合”的产业前沿。《再论》则倡导:开放电信的角逐性经营,维持电信和广播电视两 网并存,并通过两网的良性角逐,在广电的有线电视网上进步新一代计算机因特网,最后达到“三网合一”。
本文评论上述两种思路的主要依据,并对这两种对立建议共享的“思维模块”提出批评。在评论和批评中,本 文讲解的中心论点是,虽然信息技术颇为特别,但进步信息技术产业所需要的政策环境并不特别。发达国家通过对外开放电讯市 场、对内打破独家垄断来进步电信产业的成功经验,同样适用于中国和所有进步中国家。本文具体的政策倡导是:在长途电话、 市话、无线通话、有线电视、数据传输互联网和服务分立角逐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全方位的市场角逐,允许并鼓励中国有线电视办 因特网、允许并鼓励中国有线电视与中国联通结盟办电信、允许并鼓励中国电信办因特网和有线电视、允许并鼓励民间自办电视 节目和“网站”角逐上网。简言之,中国需要一场电信管制的重大改革。“三网聚合”的技术前景,只有在允许并保护“数网竞 争”的政策环境中才可能顺利达成。
“国家基础信息网”?
《策略》的核心倡导是电信基础网与电信服务的离别。一方面,开放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台服务,实行企业化 经营,允许市场角逐;其次,由政府直接控制基础信息网,包含全国电信网和全国有线电视传输网,使之成为由具备行政性 独家垄断的、“不准入的”非市场角逐范围。根据《策略》我们的比喻,就是国家基础信息网好似飞机场或高速公路,由政府按 照公共资源管理;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服务,好似航空公司或运输公司,开放市场角逐和公司化经营。
关于开放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服务的市场化角逐,笔者与《策略》一样,期望通过有关立法改革加快推行,早 日结束中国电信和有线电视的部门行政性垄断经营。至于“国家基础信息网”,这一被《三联生活周刊》记者称为“颇具新意的 建议”,大家则有必要先来看看依据到底何在。
依据《策略》,第一,基础网具备天然垄断的性质,只有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直接加以控制,才可能做到面向竞 争性的电信服务公平开放、公平接入、合理收费。这一结论,是《策略》仔细研究了芬兰、德国、英国、美国和中国联通在电讯 开放(或部分开放)的实践经验后得出的。他们的基本发现是:只须基础网学会在经营性公司手中,那些无网角逐者终究防止不 了在进入条件和怎么收费方面被“揉搓”的命。所以,《策略》的推论是,“从逻辑上说,只须电信与基础网不分开,根本解 决问题,只能靠重复建设”。但,重复建设好像只有在英国如此国土面积小的地适才可能成为一个解决方法。在美国,即便是 A T&T 和 MCI 如此的长话巨兽,化几十亿美金的代价,还是没办法战胜学会着地方市话互联网的“小贝尔”的揉搓,以致于最后只好 “正式宣布舍弃进入地方(市话)市场的企图”。至于中国如此一个进步中的大国,《策略》认定,绝没可能“承担重复建设 的后果”。
第二,基础网公共化,或有利于邮电基础网和广电有线电视互联网的结合,由于“基础互联网的公共化和政府机构 的统一管理、标准收费,不只能够帮助联通的公平接入,而且能够帮助有线电视的公平接入”。这一点,对《策略》的倡导具备决定 意义。由于,中国邮电电信互联网的“传输能力剩余,光靠放号通电话,远远吃不饱,还不了巨额负债”,而拥有 7700 万用户的我 国有线电视,正好可以“成为充分发挥电信互联网剩余能力的现成市场”。不过,当《策略》讲解这一精明“算计”的时候,其 “电信本位”立场也就表露无疑。由于虽然这份报告“公平地”倡导,要把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都从经营性范围里划到由政府直 接管理的公共网的范围内,但他们可丝毫没让有线电视网来经营电信业务的意思。这一点,在《策略》对一些研究者倡导把中 国有线电视建成第二个通讯基础网的激烈批评中,了解地表达了出来。《策略》质问,邮电部门已经建成“八横八纵”光缆网, 只须借助邮电光缆就“非常快可以达成有线电视的全国联网”,在此条件下,建第二通讯网的“必要性何在?”更进一步,《策略 》援引国际经验后提出,“迄今为止,还没听说过那个国家要把有线电视自成体系地改导致与电信基础网分庭抗礼的又一通讯 网”。既然全球皆无,中国的有线电视要完成全国范围的独立联网,就不可以不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推论”。
第三,政府统一管理基础网,能够帮助维持中国电讯基础网的完整性。《策略》论证,电信业的企业化改革,势 必引起权力分散,而中国的电讯市场一旦对外开放,“分散的基础网或有可能伴随分散的电信企业一道,被不同跨国公司,每个 击破,鲸吞蚕食”;反之,“只须覆盖全国的基础网一直学会在政府手里,…大家也可以…象英国不列颠电信‘揉搓’ AT&T 一样,限制跨国企业的进步速度和业务纵深,保护民族工业”。换言之,政府控 制基础网,在《策略》看来是中国要在电信开放后可以“与狼共午”的安身立命之秘籍。
第四,基础网“本身具备更显著的公共推行性质”,不可以仅仅追求经营盈利,比如对那些边远区域的电信网的 巨额投资,因此只好由政府而不是由角逐性的企业来担当。不过,这一道理在《策略》中好像并非一个主要的论据。由于正是 同一份报告,对追求电话普及率(“村村通电话”)有过严厉的批评。而在我看来,“村村通电话”与“边远区域电信投资”, 在经济上其实是同一类问题:你要坚持全国性的信息公共网,你就既不可能把一部分区域(边远区域)、也不可能把一部分公民 (村村)享受全国性公共设施的权利,排除到政府工作目的以外。假如基础网是公共推行、而比较合适的管理主体是政府,那样追 求电话普及率好似打造普及教育一样,恰恰是从政府需要维护全体公民平等权利的责任中内生出来的目的。看来《策略》对这一 点并没完全想了解。
电信、广电两网并存?
但,引起方宏一奋起“再论”电讯策略的主要原因,不是《策略》批评“村村通电话”,更不是《策略》 一定政府需要承担边远区域电信投资的重任。真的刺激《再论》的,是《策略》的“电信本位”。在 5 月美地亚会议上,方宏一当 面点明《策略》“事实上正中中国电信的下怀”,由于“中国电信早就想吞并有线电视”。大家都知道,国内的有线电视网是自下 而上建设起来的,虽然全国已建成 190 万公里的有限传输网,其中光缆干线 26 万公里,广播电视专用的卫星转发器 24 个,卫星地 面同意站 10 万座,覆盖 1200 家有线电视台、 400 个城市和 200 多个乡,但海量有线电视网事实上都还只不过分散独立的“单位”局域 网,远没成为联成一气的远程网。原国家广电部计划在推进省联网的基础上,要到 2005 年达成全国有线电视网。假如依了《战 略》,一顶“匪夷所思”的帽子断了广电自行联网的可能性,一个“国家基础信息网构想”把全国海量的有线电视变成如《策略 》所设计的“发挥电信剩余传输能力的现成市场”,那样,已经达成全国联网的中国电信网,自然再没潜在对手而成为“一家 独大”。届时,方宏一判断,中国电信就比较容易消灭一个在将来通信市场上“能对中国电信构成更大的威胁”的角逐对手,保持 其垄断地位”。
因此,《再论》用了绝大多数的篇幅诉诸反垄断,需要开放中国的电信角逐。他的正面口号是继续有线电视网 的扩容改造、维持有线电视网的整体性、允许广电网适合经营信息业务。简言之,就是电信和有线电视两网角逐和两网并存。他 的具体策略是,在有线电视网扩容改造的基础上,进步新一代高速因特网,进而进步网上通讯,并最后以光纤入户替代现有广电 系统的 HFC 网,以有线电视平台进一步完全取代旧的电信网。很了解的是,达成方宏一倡导的全部重点,就是完成在《策略》看 来“匪夷所思”的有线电视独立的全国联网计划。
但,当大家试图看到《再论》是怎么样论证其倡导的时候,却发现其包括的“思维模块”,居然与《策略》十 分相象。(一)《再论》虽然明确提出“既然立法不可以完全解决(公平接入)问题,那就再建一个电信网与之角逐”,但同时却 在不断指控中国电信“重复建设”,正好似《策略》在不断指控独立建全国有线电视网是“重复建设”一样。这里,“重复建设 ”成为双方可以一同用的罪名,分歧只不过需要裁定:到底广电自行全国联网是在重复建设呢,还是电信自建有线电视接入网和 因特网是重复建设。(二)《再论》同《策略》一样,认定“外国大电信集团对中国信息产业抢滩登陆”是中国电讯业的最大危 险。双方的分歧仅仅在于,到底分散经营的广电网被跨国公司逐个击破和肢解是主要危险,还是中国电信的巨额电信债权将是引 狼入室的罪魁祸首?(三)《再论》虽然倡导广电、电信两网角逐并存,但同样没半点意思要允许电信来插手有线电视。相反 ,《再论》严守“广电本位”的立场。一个颇让人吃惊的“证据”是,《再论》居然非常正式地把中国电信打造有线电视接入网和 重建全国有线电视网的活动,上升到他们“是让外商插手党的宣传事业”的政治高度!从正面的意思看,《再论》显然坚信不容 别人染指广电,是办好国内有线电视事业的必要条件。假如如此,《再论》与认定不容别人染指电信基础网才可能进步中国电讯 事业的《策略》,到底还有哪些原则分歧呢?
本来,借用不同倡导之间的分歧和辩论,是知道进步国内电讯产业症结问题何在的一条捷径。上文引用的两种 策略之间的论争,已经产生了这种捷径成效。但,因为两份报告用了一些一同的、在笔者看来是不对的重点定义和推理逻辑 ,又模糊了循着论争提出的问题继续前进的方向。因此,本文以下部分的评论,采取借用这场论争提出的一些重点问题而对其中 双方共享的逻辑推理加以批评和讨论的方案。不容违言,本文的思维模块也会在其他人看来错得不靠谱,那就欢迎王、方诸君和其 他感兴趣的读者,进一步评论和论争。
市场没无解的题: AT&T 购并 TCI 的启示
《策略》关于 “国家基础信息网”构想的依据,是认定即使开放电信经营,市场也没办法解决那些无网电信服务与基础网的合理接入难点。对此 ,《再论》接招:既然没办法,干脆以广电为基础,再建一个电信基础网与之角逐。《策略》还手:“匪夷所思”,由于“迄今为 止,还没听说过那个国家要把有线电视自成体系地改导致与电信基础网分庭抗礼的又一通讯网”。因为《再论》同样视“重复 建设”为大错,《策略》在这一回合中显然占了上风。试想既不可能做到公平接入,又不可以重复建网,剩下的,可不就只能让政 府管理基础网了吗?
政府管理基础网能否做到“公平接入、合理收费”,下文另作讨论。这里先引一条市场并购的消息,说明《 策略》实在把市场潜能看低了。 6 月 24 日,差不多业就是《策略》提问的语音刚落, AT&T 就在美国宣布以 480 亿USD回收 TCI( Tele-Communications, Inc. )。这个 TCI 不是其他人,正是在各地拥有 1400 万有线电视顾客的全美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 AT&T 的回收意图,第一就是 开通自 1996 年美国新的电信法以来志在必得的开发市话市场的新策略通道,并且达成“通过一家企业的一条连线提供全方位电信 服务的组合”。一般觉得, AT&T 与 TCI 的结盟,不但将合成一个电讯的超级巨人(两家公司 1997 年的总收入近 590 亿USD) ,而且代表长话和有线电视两种互联网资产的结盟。 AT&T 通过 TCI 的宽带电视传输互联网,不但可以很便捷地把它的长话业务做 到 1400 万户 TCI 的顾客(与潜在的总数为 3300 万户美国家庭)家里,而且可以通过进步 Telephony (互联网电话)和其他 Interne t服务,两面作战:一面“期望能找到一种可以与各家小贝尔进行与会作战,以便可以通过有线互联网提供地方电话服务的办法”, 一面与 WORLDCom和 MCI 争夺因特网长途市场。为此, AT&T 筹备与 TCI 一块在将来 4 年投资 50 亿USD改造原有些有线电视网。其实真的要紧的是 , AT&T 架构了一个可角逐的构造,向对手发出了一个可置信的威胁。
读过《策略》的读者肯定记得其中对拥有市话互联网的小贝尔们怎么样成功地“揉搓”那些长话巨无霸们的精采描 述。问题是报告的推理多少有点问题,好像除去搬出个政府统管基础网,市场就注定没办法战胜这种“揉搓”。这未免看轻了市场 。市场是在肯定游戏规则(主如果产权规则)下允许大家追逐利益的场合。只须有潜在利益,市场上总有人吃不香、睡不着,总 有人“水路不通走旱路”,也总有人不断努力革新和探索。潜在的市场利益越大,激起出来的达成潜在利益的能量就越大。象市 话角逐、互联网通话如此代表将来无限商业机会的范围,如何可能仅仅两年的挫折(外加 35 亿USD的投资),就可以迫使 AT&T 如此 的家伙“舍弃进入地方市场的企图”?所幸《策略》下笔还算小心,用了“迄今为止”的限制词,因此文中的结论在 1998 年 6 月 2 4 近日还是正确的。 6 月 24 日后,这个世界上就有一个国家,美国(还不是英国如此的国土面积小的国家),就有这么一家公司, 就是要尝试着“要把有线电视自成体系地改导致与电信基础网分庭抗礼的又一通讯网”。反例有了,《策略》是不是筹备修订自己 的结论呢?
对市场潜能估计不足,就肯定高估政府威权的能耐。“国家基础信息网”的设计,以政府管理为首要条件,假设由 政府直接管理,就能做到公平接入、合理收费。但从经验上看,中国的电信机构,难道不从来就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吗?假如 不是政府部门所拥有政企不分的垄断权,中国电信可以让买家和社会舆论这样垢病其收费昂贵、服务低劣而又拿它没一点办 法吗?对此,《策略》只不过轻描淡写为国内电信部门“劳动生产率低和服务水平差”,并且模棱两可地说“劳动生产率低和服务 水平差是电信业务量低的结果,也是电信业务量低是什么原因”。
撇开怎么样评价国内电信部门不谈,真的要回答的问题是,当中国根据《策略》的构想,把基础信息网从经营部 门划出来交由政府直接管理之后,所有电信服务的接入价格到底可望在一个什么水平?更要紧的,到底有什么种机制可以保证基础 网在政府手中的营运,可以象在角逐的市场上一样,有不断减少本钱和收费的动力?遗憾的是,作为一项专门研究,《策略》既 没测算构想中的“国家基础网”的收费水平,更没讨论何种机制可以保证国家基础网的接入费降低。因此,大家有理由怀疑 ,“国家基础信息网”策略,是不是真的可以解决国内电信取费高、服务差和业务不足等根本性问题。
还要指出, AT&T 回收 TCI 的案例,不但挑战“有线电视不准办电信”的戒条,而且同时挑战“电信不准办 有线电视”的戒条。 AT&T 本身是长话公司,回收 TCI 后,介入有线电视业务,显示的是长话、市话和有线电视三位一体的前 景。这件事,对进步国内有线电视事业,同样具备意义。国内的有线电视互联网和有线电视台,固然有《再论》中褒扬的种种优点 。但,这个部门一些与生俱来的弱点,譬如离得远远的市场,缺少契约观念和经营理念,与整个系统以“局域网为本”,整理性差 ,非常可能妨碍其更积极地参与国内信息产业化的历史进程。好似电信部门一样,有线电视系统的“问题”,很难单靠部门自律可 以校正。近来各地广电部门在存活危机的重压下,纷纷改革图存,倒是显示了外部重压的要紧用途。在此基础上,正如后文要指 出的,方宏一策略关于开放电信角逐的结论,对于广电有线电视网也是正确的。允许和鼓励电信办有限电视,好似允许和鼓励广 电办因特网和电信一样,对于两大电讯部门的转轨和转型,都是必要的。
垄断本钱与重复建设本钱:两害相权取其轻
提出电信对广电开放、广电对电信开放,立刻会遇见的一个“重复建设”的问题。在技术层面上,广电要完成 有线电视的全省、全国联网,只有两条路线可走:要么向已经全国联网的电信租借连接线路,要么另起炉灶,自投自建主干光缆 和有关设施。一般而言,假如广电放着现成的电信网(而且有剩余能力)不去租用,而要自建自投,那样,对于社会而言,一方 面电信的传输能力闲置,其次广电还要投入肯定资来源于建互联网,扣上一顶“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帽子是没跑的。反过 来,电信要办有线电视,假如不是租用广电现成互联网,而要自建自投,那样同样也就是重复建设的浪费了。
大家要问,为何要如此浪费资源呢?由政府下个命令,在现成的传输能力没充分借助之前,哪个家也不准重 复建设,不就合理了吗?因为合理化的程序这样简单,所以大伙都一股脑参加对“重复建设”的讨伐,或者一边骂其他人重复建设 ,一边自己重复建设。比如本文评论的王、方之作,就分别把广电建电信网、电信建有限网称为“匪夷所思”的不理性行为。
我对这种思维模式的主要批评,就是只看到重复建设会产生一个社会的本钱,而没看到假如不支付一个重复 建设的本钱,社会可能要发生另一种本钱,即由于不准重复建设(即不准进入)而致使的独家垄断给经济活动带来的本钱。容我 举个实例加以说明。几年前,上海广电在决策进步有线电视互联网的时候,过去很理性地决定租用上海电信的光缆干线,以便免 除重复建设。但,因为上海广电没我们的主干光缆,它在向电信租缆时就居于不利的谈判地位。上海电信后来果然逐年提升 租费,以致广电不能不得出“租不如建”的结论。这个故事的结局是,上海广电在花费了共 6000 万元的租金将来,最后还是投资 建设了“我们的”主干光缆网。这就是说,电信垄断带来的服务收费太贵,大大超越了广电重复建设的本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增 加重复建设就成为一个正确的方案。因此,大家绝不可以孤立地讨论重复建设,而应该比较重复建设本钱与垄断本钱这两者孰高孰 低。用一句中国的老话来讲,就是在垄断本钱和重复建设本钱之间,两害相权取其轻。
中国电信独家垄断给社会带来的本钱是极其巨大的。仅仅根据《策略》提供的数据,中国国际长途电话的的平 均单价为每分钟 29 元,等于美国的 6 倍。以 1997 年中国国际长话业务 150 亿人民币计算,那样大家了解假如这类国际长途全部从美 国打回中国,根据美国的平均国际长话费收费,仅需 25 亿元就能完成同样的通话量。换言之,仅此一项,中国买家为中国 电信垄断支付的本钱就高达 125 亿元!再根据资本产出率( 3 : 1 )计算,为了产出 125 亿元的可与电信国际通话角逐的电信商品和 服务,需要大约 375 亿元的总资产。静态而言,凡在 375 亿元之内、可以提供可与中国电信国际长话业务角逐的“重复建设”投资 ,都是适当的。这个数目,比起全国广电有线电视的联网的总投资来,差不多高出整整一个数目级。这其实是说,因为电信垄断 的社会本钱过高,她事实上给予潜在进入者一个很大的补贴。潜在角逐者重复建设的“浪费”,实在来自于垄断者给社会增加的成 本。要降低社会的总损失,只有开放市场开放角逐。这个道理,适用于剖析任何垄断和重复建设并存的范围。
开放角逐、通话本钱和电信业务扩展
开放电信角逐的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通信成本降低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而买家单位通信本钱的降低,又 刺激市场对电信需要的上升;最后,不断扩展着的电信市场将“摊薄”由于增加角逐而致使的“重复建设本钱”。这就是说,动 态来看,增加电信角逐带来的重复建设,其固定本钱可能伴随电信业务的扩展而更容易地被分担。
关于角逐减少电信收费的成效,几乎在任何开放电信角逐的地方都可以看到。不过,最了解显示这种角逐降价 成效的,还是率先开放电信角逐的美国。大家一般以为美国开放电信角逐自 1980 年中期始。但文献表明事实上还要早得多。早 在 1959 年(当时美国电信市场还是 AT&T 的一统天下),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 FCC )就批准了一些大公司借助微波技术打造 我们的通信互联网的请求。 10 年后, FCC 把这一许可扩展到了允许设立新的电信公司来向没能力自行建网的公司提供微波电信的 服务,后来著名的 MCI 公司由此应运而生。到了 1970 年代中叶,对 AT&T 独家用电器信垄断的攻击风起云涌。 MCI 甚至未经 FCC 的批 准(并通过法庭裁决战胜了 FCC 试图制止的意志)就擅自向市场提供普通的长话服务。几乎同时, FCC 这一权威机构本身也有步骤 地推进电信开放,比如强制电话公司需要允许客户自行选择有关的通话设施,而这个市场过去历来由 AT&T 一手把持。 1974 年 下半年,美国司法部依据反垄断法起诉 AT&T 在经营长途、市话和电信设施市场上的独家垄断。经过长达 8 年的诉讼之后,法 庭于 1982 年作出了对美国电信史具备长远影响的判决:将市话业务从 AT&T 中独立出来,并且分成 7 个独立的区域贝尔公司( R BOCs )来营运。这一“肢解”决定从 1984 年 1 月 1 日实行,从此, RBOCs 经营市话和区域性长途, AT&T 经营长话、设施制造和 贝尔实验室。美国电信业从一家独霸变成了一个“分立的”( balkanized )部门。
“分立”是走向角逐体制的要紧筹备,虽然它本身还不等同于开放角逐体制。比如, 1984 年美国国会的《有 线通讯法案》一方面降低了对有线通讯业的管制(即允许更多的“分立”),其次还是禁止区域性市话公司染指有线通讯业 务。 80 年代中叶将来,美国电信业进入“打破独家垄断、鼓励分立”的进步阶段,形成了长话、市话、有线电视、电信设施制造 和信息服务多家分立、但各家之间的角逐遭到限制。更准确地说,处于“分立”阶段的美国电信买家可以在不一样的长话公司、 设施公司、有线电视和信息服务公司之间“流动”,选择自己认可的对象,但长话、市话、有线和信息服务的业务却由法例管制 ,井水不能进犯河水。
出人意料的是,当有限的角逐原因引进电信业之后,引起的居然是一场或许自工业革命以来最伟大的产业变革 。从 1984 年到 1996 年,电子和数字传输技术革命席卷美国和世界。其结果,一方面几乎所有电信服务的本钱都显著地降低;另一 方面,每个“分立”的电信互联网复合、尤其是电话、有线电视和计算机三网合一的技术前景,了解地显示了出来。 1996 年美国通 过的新的电信法,最主要特点就是超越“分立”管制的立场,允许每个分立的长话、市话、有线电视和其他信息服务企业的互相 进入、交叉经营。。这就是说,美国面对电信技术三网复合机会的规范选择,是全方位开放电信角逐。 1996 年以来, 长话公司重新“进攻”地方和市话市场的努力,一直没间断过。上文提到 AT&T 并购 TCI 的消息,不过是美国的长话巨无霸 在回收地方小贝尔屡不能手之后,转向“长话与有线电视结盟”方案的一个新动向而已。
美国电信业沿着“管制独家垄断、允很多家分立和全方位开放角逐”的路径变革体制,产生的一个可以在数目字 上察看的后果,这就是美国电信本钱日益减少和电信业务量显著扩大。依据统计, 1980 - 1993 年十三年间,美国州内电话费的指 数从 100 %降为 47.6% ,平均每年减少 5.6 %;州际电话费指数降为 60.7% ,平均每年减少 3.8 %。同期,州内通话业务从 1980 年的1330 亿分钟上升为 1993 年的 4000 亿分钟,州际通话业务从 1400 亿分钟上升为 3230 亿分钟,年均增长分别为 8.8 %和 6.6 %, 快于同期美国 GDP 年平均增长率( 2.4 %)两倍以上。粗略地说,通话成本每降 1 %,通话业务增加 5.7 %。 1994 年后,美国和西欧 长途通话成本的降低速度以为技术革命而显著加快,比如, 1997 年西欧北美的国际长途的平均单价降低了 25 %,并且可望按同等 速度持续到 2000 年。美国 FCC 估计,目前平均每分钟 1 USD的国际长途可望再降低 80 %,到 20 美分。象 Qwest 如此以声像聚合互联网 提供电信服务的先驱公司,今年已经向美国个人买家推出每分钟 7.5 美分的长话服务。而企业的销价,只不过每分钟 5 美分。依据 汪丁丁最新来自美国的报告,互联网电话甚至可望在最近达到每分钟 1 美分。这就能理解,为何 Crandall和 Waverman 合著的介绍北美电信管制改革的书,要起名字为《实惠的通话》(“ Talk Is Cheap ”)。假定通话成本减少引起的需要弹性值不变,美国长话平均成本从 1 USD降为 1 美分,她的国内长话和国际长话业务将 从 1997 年的 4800 亿USD再增加多少倍?
电信重复建设:本钱和预期收益
美国电信“开放角逐-降价-业务扩展”的逻辑,放之四海而皆准。在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日本和澳大利 亚,所有这类过去 20 年开放电信角逐的地方,都可以看到类似美国的效应。香港电信业自 1992 年以来分步开放角逐的经验,更值 得国内电信业借鉴。
起点到处都是一样的:独家用电器信垄断。原来的香港电信(市话业务和国际长途业务)都由大东控股的香港电讯 公司,根据“管制下的独家垄断”模式下提供。 1992 年,香港开始推进地方市话角逐,电信管制向香港电讯以外的公司增发电话 牌照(市话专营权),形成市话电信服务的角逐态势。开放电信服务,不可以不涉及电信互联网问题。刚开始的方法也是法令香港电讯 向其他电话持牌者出租线路互联网,但随后,相信是被“揉搓”本钱所驱动,角逐者需要自建(即“重复建设”)地方电信互联网 。 1994 年,电信管理当局开放当地固定通讯互联网服务牌照( FTNS ),并于 1995 年 6 月后引进了三家新的固定互联网商(新世界电话 、新电讯与和记电讯),第一在地方市话市场上形成四网角逐的局面。
1994 年香港政府还做了一项要紧决定:确立“回叫业务”( call back )在香港合法。所谓“回叫”,就是借助各国国际长途电话收费差价中存在的市场机会,由高收费国家和区域的顾客,将通 话需要传达到低收费区域(主如果美国),然后由后者拨打回来并根据当地较低的费率收费。据估计,全球回叫业务市场已达 20亿USD,并以每年 20 %的速度增长。“回叫”其实是基本不需要增加重复建设本钱而推进电信国际角逐的有效渠道。与那些用行政 方法禁止“回叫”、或者对此征收高额附加税的地方不同,香港政府主动宣布回叫业务合法。因为“回叫”的平均收费只等于 香港国际长途成本的一半,这个市场不可能不红火。到 1997 年,香港涌现了 20 多家经营回叫业务的公司,业务总量达到香港国际 通话业务的 20 %。
多个地方市话的牌照加上回叫业务的合法化,对香港的国际长话形成角逐重压。另一个要紧原因是, 90 年代 香港与南中国(尤其是广东)的电信业务进步迅猛。所有香港持牌电信公司都投资扩展与国内南方的通讯业务。这当然不可以算作 “国际”通讯业务,但香港与内地的电信业务,却占香港国际电信业务的 47 %。于是,国际“回叫”和香港与南中国的电信 业务,两下夹攻香港电话国际的独家垄断地位。本来香港电讯国际独家持有些国际电化专营权,要到 2006 年 9 月终止。但在发 达国家相继开放电信角逐时尚之中,尤其是遭到新加坡国际电信提前开放获得巨额补贴的影响,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电讯于 1998年 1 月 20 日宣布,香港电讯国际将于 1999 年 1 月 1 日提前将独家国际电话牌交回港府,结束香港国际电信业务的独家垄断局面。从 2 000 年 1 月起,香港将结束国际电信线路和设施的独家专营,开放角逐。为此,港府决定赔偿 67 亿港币给香港国际电讯,并解除届 时将来对香港电讯收费的所有规管。 1998 年 9 月,香港特区政府进一步全方位反省香港的电视规管政策,考虑开放电视和广播互联网 经营的角逐,允许电视广播互联网与电信互联网的连接与多家投标角逐,并将全方位修订香港电讯条例,确立在市场角逐体系中迎接三 网聚合技术年代的法律框架。
香港由开放市话服务、增发固网牌照、允许“回叫”合法化,直到提前结束国际电话独家经营和国际线路和设 备的开放,每走一步都要支付若干“重复建设”本钱。香港固定电信互联网的投资是很昂贵的,每个地面接收站和微波站,都 要花费几亿到十几亿港币。港府增发固网牌照之后,新的三家固网商都重新建网,投资不菲。不只这样,为了提前开放国际业务 、也就是提前批准“重复建设的权利”,港府还要特别支付巨额赔偿款 67 亿。这到底是在图什么?香港资讯基建特别顾问艾维朗 一语中的:“开放市场将致使国际电话收费降低”。据他估计, 1999 年- 2006 年间,香港整体国际电话市场总业务额为 1200 亿港 币,以 14 %的收费降低计,即有 140 亿港币国际长途费的节省。根据美国经验, 14 %的角逐减价成效是很守旧的估计。同样根 据美国经验,长途收费的减少会引起长途通话业务的增加(这种成效在香港与南中国电讯业务的快速增加中已经看到)。如此来 看,虽然香港电信开放角逐的具体路线是从市话服务角逐走向互联网角逐,再走向长途电讯的服务和互联网角逐,与美国先开放长途 、再开放市话的路径不同,但包括的基本原则和逻辑完全一致,这就是“开放角逐-减少收费-扩展市场”。
中国电信产业要全方位持续振兴,只有沿着开放角逐的方向走。具体的步骤和路径可以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但 基本逻辑却不由于“国情特别”而有哪些不同。美国假如不从 60 年代末就开始逐步开放电信角逐,其电信产业不会这样之强大。 香港电信业假如不从 80 年代早期分步开放,其电信业也达不至今的水平。比来比去,基本的道理天下通用:独家垄断带来的低 效率和高收费,肯定阻止电信市场的扩展,而在一个狭窄的电信市场上,即便所有投资无一重复,全部 “单一级建造师设”,其投资也将“贵”得无从收购。中国电信的业务量不足,重点不是别的,就是垄断收费太贵。“政府管理的国家 基础电信网”之所以行不通,要害就是统一的政府垄断经营没、也不可能内生一个角逐降价机制。为了打破垄断,就要鼓励分 立和角逐,就不可防止地要来一点重复建设。本文的论点是,只须重复建设的“本钱”低于预期的角逐降价成效的“收益”,对 社会而言就是划算的。
产权与重复建设
事实上,社会并没方法计算开放角逐将来总的“预期收益”。上文讲的“来一点重复建设”,或者方宏一讲 的维持“适度的重复建设”,严格推敲,含义都有模糊之处。在开放角逐的体制下,重复建设的本钱由每个投资主体分别做出, 将来收益也由这类投资主体分别预期。因此,至少在理论上,加总未来的预期收益完全可能抵不上加总的重复建设本钱。我相信 ,这就是大家大谈特谈的“过度角逐”。这种过度角逐,或者严格地说,预期收益低于角逐型重复建设本钱,难道不是社会资源 的很大浪费,应该由政府严加管制吗?或者有人会问:你既然倡导开放电信业的市场角逐,那样你如何解决电信业昂贵无比的基 础设施投资中由于过度角逐而导致的巨大浪费呢?
我的回答是:要害在于产权规范。假如投资主体的产权边界是了解的,投资主体就需要承担投资行为的全部后 果。投对了,达成的预期收益大于投资本钱,投资者就得到正的投资回报;投错了,血本无归,还要由债权人实行清算。这套产 权规范,就是用来约束分权投资体制下重复建设“无度”问题的。就是说,分权投资体制虽然不可以完全消灭“错误的重复建设” ,但它通过产权的责任约束着投资冲动:预期错了要承担错误后果。这套产权体制,加上学习机制,分权投资的“失误”就是收 敛的,就能控制在一个社会可以同意的水平上。中央计划体制的方法是消灭产权,集中统一“计算”,集中投资和管理,但 因为“统一计算社会总收益”的“不可能性”,所以中央计划体制导致的投资失误远比在市场体制下要紧急。
让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讲明以上论点。依据统计资料,国内城市家庭洗衣机普及率在 90 %左右。站在一个 “适当的中央计划主义者”的立场上,每家拥有一台洗衣机是非必须的,完全可以每一个单元、或每一个楼层的数户人家,适用一台 洗衣机,以降低洗衣机的闲置时间,从而降低重复建设和投资。但,好象无人批评每家买一台洗衣机而任其在大部分时间里 闲置是一种不可容忍的重复建设。道理非常简单,这里的购买主体都是产权了解的私人家庭,他们用我们的钱在拥有洗衣机的便利 和闲置用的机会本钱之间寻求平衡点。无论对错,他们承担财务后果,与别人无关。什么是方宏一的“适度重复建设”,没 人可以统一了解,但分散的购买主体在他们各自的家庭预算约束下了解。假设改一改游戏规则:每一个家庭可以免费用他们邻居的 钱为自己购置家用电器,大家可以设想在此约束下国内家用电器的“普及率”吗?
现在国内国有部门的投筹资体制,差不多就是“化其他人的钱为自己购物”的体制。“投资”投对了,收益归 本部门、当地方、“本企业”或者干脆归“本领导”。投错了呢?归银行,归财政,或者归股民。讲来讲去,缺少有效产权约束 的投资活动,是没方法找到那个“适度重复建设”的平衡点的。没所有权制衡的“重复建设”(或单一级建造师设),才是大家这 个进步中的经济不堪忍受的负担。既然中央集权计划的路线不再可取,剩下的就是重建投筹资活动的产权约束。
由此,国内电信产业的开放角逐,题中应有之意包含了电信业的产权改革,以便为一旦到来的角逐和重复建设 ,设置制衡机制。 1997 年,经过中国国际金融公司等机构的工作,中国电信( China Telecom )在纽约成功上市。在我看来,这是中国垄断性行业通过上市筹资跨出的民营化的要紧一步。境外投资人对中国电信的 约束力,当然不会由于拥有 23 %的股权就有多么大,但国际资本市场对上市企业的约束规则,对于国内电信产业的长远进步来 讲,却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因此,我不认可《再论》对中国电信在境外筹资就意味着“被海外大电信集团扼制”的批评。中国电 信境外上市更不是没可议之处。我一个人的怎么看有两条:( 1 )境外上市的安排形成国人缴付高价电话费,境外投资人推荐垄断利 润的局面,这对中国电信的国内顾客颇不公道;( 2 )上市而没宣布开放角逐(就算时间表),对于熟悉全球电信开放大趋势的 境外投资人而言,会产生一个“开放后垄断收益将降低”的预期,减弱中国电信的持续筹资能力。
当我将“为何不让中国老百姓成为中国电信的股东”的问题,请教中金企业的一位朋友时,他的回答是中国A 股市场太小,容不下 China Telecom 如此的大伙伙。这一点,言之成理。由于中国电信此次境外上市,仅仅浙江、广东两省的手机业务,初次筹资就达到 45亿USD。 A 股市场哪儿能有如此厚。但,上市并非中国电信产权改革唯一可做的一件事。在中国电信现存的产权框架里,其实 早就包括了民营化的原因,由于中国电信的相当一部分产权,本来就是顾客的私人财产!
知道状况的读者了解我指的是电话“初装费”。为了装电话,中国电信举世独创了“高额初装费”规范:每一个 城市电话顾客,要预付 5000 元(甚至 5500 或 5800 元)的初装费(早期还要外加排长队和托人情),才能得到装机机会。有了电话 ,还要承受高额营运费(比如国际长途比美国贵 5 倍)外加低质服务(比如落后的计费办法和拒绝提供通话记录),才能享受通话 服务。
本来任何一国的通话服务收费中,已经包括了对电信固定投资的分摊。因为显著的规模经济,持久的通话可以 将每一个通话时间单位负担的固定投资减低到微乎其微的水平,买家可以“无声无息”地在月复1月的电话帐单中把固定成本付 完。这正如川流不息的食客的“买单”中,已经包括了对食肆固定投资的分担一样。中国电信的“高额初装费”,等于要客户先 买桌椅餐具,再付饭费。如是,倒不失为一种办食肆的方法。但我的问题是,如此办起来的“食肆”,到底是哪个人的?
中国电信 7600 万顾客,以每户平均“初装费” 4000 元计,总额应该有 3040 亿的资产本应是顾客“股东”。 这件事,不需要上市,只须立法,就能“还产于民”,大跨度推进中国电信股份化改制。根据本文的逻辑,电信股份化的其他好 处可以暂且不谈,为中国电信增加投资的约束机制,却是电信开放角逐后应对“过度角逐”和“恶性重复建设”的必要条件。
顺便指出,广电的有线电视互联网,同样拜了“初装费”之福(哪个拥有初装费的创造权,待查)。虽然有线电视 互联网的怎么收费要低得多,但从参与电信角逐需要对投资行为增强产权约束机制的角度而言,这里的问题和求解之道是一样的 :将由初装费形成的顾客资产,改为受法律保护的顾客股东产权。
“自然垄断”与电信互联网:迷误的经济学
电信基础网只能由政府独家直接管理,以致于成为“国家基础网”或“国家公用网”。如此一个构想和倡导的 理论依据,就是所谓“自然垄断”。那样,什么是经济学上讲的“自然垄断”?具备自然垄断性质的资源,是不是只能由政府直接 管理和控制?本节讨论这两个问题。
大家先谈“垄断”。根据希腊文原来的意思,“垄断”就是市场上只有一个卖家。市场上形成“一个卖者”的 缘由可能多种多样。其中,在市场角逐中形成的一家供给商对市场的独占,被穆勒在 150 年前称为“自然的”垄断。这里所谓“自 然”,意指没禁止角逐,而只不过角逐过程中的一个自然结果。穆勒举出的这种自然形成的垄断包含煤气提供、水提供、公路、 运河和铁路。这种生产都需要巨额的一次性固定投入,并且只有通过销售数额足够巨大的产出品,才能分摊全部固定投资。这种 经济特质,使得多个角逐者中,只有一个存活了下来。简言之,就是“当市场上只有一个供给商时,技术上效率较高”。应该注意 ,自然垄断是角逐过程“只剩一个卖者”的意思,可不是市场上“只准一个卖者。”
“自然垄断”一旦在市场角逐中形成,因为独占而形成的定价优势,别的进入者再进入这种门槛较高的行当, 就比较困难。譬如邮政,“假如于已在发挥功能的邮政以外又打造另一个平行的邮政互联网,在经济上是不适当的:为房子和管理 需要耗费巨额钱财,却一无所获”。 这就是说,这种在角逐中自然形成的垄断,也非常自然地在市场上得到维持和保持。
但,自然垄断并不因此就可以绝对排斥市场角逐。第一,在自然垄断情况下,角逐可以改变存在的形式,例 如,可以由一家公司来经营邮政、煤气、水和公路、铁路,但这个“独家经营的特许权”,本身却是角逐投标的标的物,由对所 有期望获得这种特许权的角逐者按期竞标。如此,自然垄断虽然有一个垄断的构造,但可以消除“垄判定价行为”,由于“角逐 会在特许权的投标阶段显露锋芒”。第二,在穆勒意义上的自然垄断,没也不可能完全消灭潜在的进入者。一旦技术、市场和 先占者经营情况发生了不再利于“一个供给商独占市场”的变化,潜在角逐者就能重新活跃起来,重新进入,恢复角逐。概言 之,在自然垄断下,假如“市场垄断者”真的根据哈伯格描述的“通过降低供给量来提升价格、获得垄断收益”的原则来行为, 那他肯定是在和自己过不去,由于那样做不是补贴了潜在的进入者,就是补贴了“独家经营权”的其他竞标者。
只有加入了“非自然”原因,垄断才做得到绝对排斥市场角逐。那就是斯密在《国富论》里持久不懈地加以攻 击的、通过推行各种行政的和政治限制的“垄断”。这种垄断运用行政力量授与一个提供者独家经营一种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而 所有其他提供商被排除在外。要紧的是,这种用行政性方法达成的“一个市场一个提供商”的格局,并非起来自于不可抗拒的经 济合理性和需要,更不是市场角逐的自然结果,而是如维斯特所说,“角逐的自然状况经过法令而转化为一种法定的垄断”。所 以,“即便不是绝大部分,也是为数不少的垄断并不是自然垄断,…而是来自人为的安排”。把行政性垄断与“自然垄断”混为一谈,然后以自然垄断为由,“需要”政府来管制垄断, 或好似《策略》那样,干脆诉诸政府直接实行垄断,这在到处都成为保护垄断既得利益的温床。
那样,电信基础互联网是不是具备自然垄断的性质?我的回答是,传统的电话基础网具备自然垄断的特质,不然 A T&T 如何独占美国电话市场近 100 年?但,事情正在起变化。第一,基础互联网的一次性固定投资,因为材料(譬如光缆)和 设施的大幅度降价,远不象铁路、高速公路和地铁那样昂贵。第二,高速的技术革新和技术进步,给互联网投资带来了极高由于技 术变化而产生的风险。与数网并存角逐的模式相比,“一国只准一网”过高地集中了技术选择和投资决定的风险。第三,电信市 场的需要成长快速,因此基础互联网投资的收购期大大缩短了。将上述三点结合起来,可以看到当今电信基础网的自然垄断特质已 经发生了变化,“一国一网”不再具备技术效率方面的现实优势。各国电信开放呈现的数网替代一网的时尚,一方面固然是由于 原来的一网垄断太贵,其次也是由于在新的技术年代,数网并存模式不但技术上可行,而且在经济上变得更实惠、风险较小 和可以更快达成投资回报。
真的要紧的是,假如电信基础网只不过具备穆勒意义上的自然垄断性质,那样它可以伴随技术经济条件的变化, 完成从“一国一网”模式转向“数网角逐”模式的转变。虽然既得利益会妨碍转变,但因为自然垄断并不可以绝对排斥潜在的进入 者,所以只须市场潜在利益足够大,必然会产生克服与过时模式的新兴力量。行政性垄断的情形就不同了。这是绝对的垄断,带 来的是一种凌驾在市场买卖之上的排他性力量。它抗拒进步,可以把它控制的领地长久地隔绝在信息年代的进步时尚以外。
我的结论是,“自然垄断”不但构不成电信互联网国家化的理论基础,也不会成为中国电信互联网作出正确模式选 择的实质性障碍。妨碍中国电信业跟上世界时尚的真的“杀手”,是行政性垄断。为了破除行政性垄断,不能不与那些把自然 垄断“论证”成非推行行政性垄断不可的“理论”,辩论了解。
哪个是狼?
剩下可以妨碍电信互联网开放角逐的“依据”,就是“跨国公司入侵”和著名的“国家利益需要垄断”了。《战 略》提出其电信策略的基本背景,就是“跨国公司龙骧虎视,兵临城下”,“大兵压境、大战在际”,与“是八国联军进北京 ,割地赔款,还是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迫使美国率领的 15 国联合国军在板门俯首言和?”《再论》陈述的形势同样严 峻,他们独到的发现是,“中国电信的巨额电信债权是外国大电信集团对中国信息产业抢滩登陆的现成滩头阵地。”危险性在什 么地方呢?在于“八国联军几万人直逼京畿,清王室仓皇出逃、‘秋守木兰’,然后是割地、赔款、求和,……由于腐败庞大的清帝国作为一个大债务人,比较容易被追逼,而且容易被每个分散的债主联合追付,形成巨大的国际压 力。”更紧急的问题是,“国际投机资金,就象羊群外的狼,时时窥视着羊群中的病弱者,…中国电信就是如此一只病羊,”所以《再论》“紧急呼吁,……预防由中国电信债务诱发金融风暴在国内登陆”。
读着这类动情的文字,大家好象还在一百年前大清王朝岌岌可危的状况下研究中国电信对策。不过画鬼容易画 人难,到底“狼”长得什么样?撇开“八国联军”给近代中国人导致的屈辱记忆,日常外国跨国公司对中国电信事业的威胁, 到底是什么?其实从《策略》中大家只读到一条,这就是假如基础电信网伴随企业化改革被分散,那样中国的电讯市场一旦对外 开放,“分散的基础网或有可能伴随分散的电信企业一道,被不同跨国公司,逐个击破,鲸吞蚕食”。但,什么是 “逐个击破,鲸吞蚕食”这两个排比词组的确切所指呢?试想,电信产业的规模经济特质非常强,即使跨国公司“入侵成功”,即 便完成了“逐个击破,鲸吞蚕食”,这类大公司在分割的地方性小互联网上如何做电信买卖呢? AT&T 的经营规模是中国电信的3.5 倍,但在国际电信市场开放的背景下它还嫌不够大。如此的庞然大物,假如甘于占据一个中国地方性的“分散基础电信网”, 那连存活都困难,何谈“称狼称霸”!比较可信的推理,恐怕是跨国公司在“逐个击破”之后,还要整理“已经被分散的”中国 电信互联网,并将中国电信市场连接到国际电信市场中去。可见,实质问题并非《策略》担忧的“电信网分散”,而是中国电信 互联网在跨国公司手里的集中整理。
于是问题就转换为,假定真的由跨国公司整理中国电信市场,会有哪些结果?一个可能的结果,就是整个中国 电信市场最后被一家跨国电信公司独占。假如出现这个结果,那当然非常糟糕,不但狼,而且成虎。开放角逐了半天,最后还是 从中国电信的独占变成国际跨国企业的独占。有哪些意义?当然没意义。根据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原则,与其最后由外国跨国公 司一家独占中国电信市场,不如不要搞什么开放市场的改革,还是由中国电信一家独占国内市场。
但,在哪些条件下,一家跨国公司可以独占中国全部电信市场呢?有人或许会列举国际大跨国企业的资本实 力、技术优势、市场方案和其他等等。但在我看来,这类都不是站得住的原因。当今发达国家的超级大公司不少,但没一个 可以做到对任何一个市场的长期独占。缘由非常简单,真的要长期独占市场,譬如象中国电信独占中国电信市场,非有行政权力强 制禁止他方进入的“配合”才可能达成。这里无非两大要素:一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提供商;二是行政性禁入。两点 齐备,“狼”就来了。独占消除去对手,角逐降价(或提高水平)机制就“失去了必要性”。行政性禁入,产生的是一种权利性 的绝对垄断,排除去任何可能的潜在角逐者,可以导致长期的市场独占,高价低质、技术不进步、服务不改变。
反过来,没行政权禁入的规范安排,无论资本、技术、专利还是经营经验和方案的相对优势,都不可以保证一 家公司长久独占市场。没行政性禁入,即使一家独占市场,也不可以完全排斥市场角逐。因此,要害问题是国家政权是不是维护垄 断。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中国假如选定了开放电信市场的政策,就没合法的原因在去为一家外国控股公司独占市场装修网。 退一步讲,就是政府或某些政府部门的官员想如此做,市场、法律和买家也不会答应。再退一步,就是所谓“市场失灵”、法 律形同虚设、买家全部“被拉拢”,还有别的跨国公司和其他本国公司呢,哪个能善罢甘休?这就是今天的中国和世界,大大不 同于上个世纪末的大清王朝的地方。由此判断,在当今现实条件下,中国因为开放电信市场而致使某一家外国跨国公司在行政权 力的关照下独占中国电信市场的可能性,等于零。
第二种可能的结果,是跨国公司进入并整理中国电信市场之后,形成数家巨型公司之间寡头垄断角逐的局面。如是,中国电信 的市场情况肯定比目前的一家独占要有所改变。缘由不是外国跨国公司“心地善良”,要跑到中国来作什么好人好事,而是在市 场的角逐性法律结构的限制下,“电信恐龙”们互相之间 “龙视耽耽”,哪个要搞垄断提价那一套,就等于在市场上“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等于补贴角逐对手。寡头角逐的结果,第一 是增加了买家的选择权;而为了争夺顾客,就是“两个魔鬼”也会表现得比“一个天使”还要可爱。简言之,非不欲也,实不 能也,市场角逐可以约束商场中逐利者的贪欲,并将追求收益最大化的动力,转化为竞相降价、改变服务和技术革新的力量。因 此,狼还是不狼,不是由个别公司(无论中外)的意愿决定的,超越个体的市场环境和游戏规则才是决定性的。很多人可能更关心:一旦形成电信市场上寡头角逐的格局,还有没中国企业的份?这个问题,话要分两头来 说。一方面,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相继在一些产业部门开放了市场角逐。结果大家看到,正是在这类开放的市场里成长起一 批拥有竞争优势的中国公司。比如,电脑业中的联想和方正,家用电器业中的长虹、科龙和海尔,与通讯设施行业中的华为、中兴和 巨龙。这类都可以表明,产业对市场开放、市场对外资开放的结果,并不注定就是外国跨国公司主导国内市场。以与本题关系较 大的电信设施制造为例,华为公司和大唐、巨龙公司一块,在 1996 - 97 年间,应从投资 10 亿USD的爱立信、 NEC 和其他外国电信 设施公司手中夺回几乎达 50 %的中国电信设施市场份额。《经济学家》为此专门刊文指出:“华为企业的成功主如果依赖遵循同 样的市场角逐规则,即以西方公司所善于的善于活动手法,在角逐中击败外国角逐对手而获得的”。文章接着警告西方公司,“ 假如继续低估华为公司如此新一代中国企业,将是自冒风险”。从这一方面看,大家倒是有理由对开放角逐后的中国企业的角逐 能力,多一点自信心,用不着动不动就把 100 年前的“八国联军”渲染得那样神乎其神。
但其次,近年的经验也表明,一旦开放市场角逐,那些原先在中央计划体制下靠行政权力保护、享受各 种倾斜政策打折的“大企业”,常常没办法适应市场角逐的新形势。多少政府所有或钦定的所谓“重点企业”,在开放市场的过程 中陷于困境很难自拔。国人不但没办法指望这类“国家队”把球踢向世界,反而要还为这类“企业”的解困,白白支付更多的公共 资源。这一现象,不知是不是令那些以为只须得了东洋“通产省”的真传、就能用什么产业政策点石成金的大家感到尴尬。我对 这一现象的讲解是,吃惯了行政垄断饭的机构,自有其独特的、以分配打折待遇为中心的企业权力结构和“寻租型人力资本”, 要在既得利益的框架下适应国际市场角逐,虽然未必比猴子变人更困难,但好像也不会更容易。市场真的开放,这种“企业” 胜算的几率极低。大概因为对我们的“角逐潜力”心知肚明,这种机构一般就成为反对市场开放的“中流砥柱”。
其实大家中国人今天的主要尴尬,还是面对着太多由“自己人”组成的部门、“公司”和机构,在种种伟大名 目下实行的独家行政性垄断(或者干脆就是官商不分)。“外国狼”假如独占国内市场欺负中国买家,固然当反。但中国人 “自己”的行政性独占,就有益于大家的市场、客户、企业、国家和现代化事业?本来普通人的知识就能判断的事情,一旦“ 引进”什么“国家利益”的大字眼,好象道理都要颠倒过来讲。以电信为例,为了打个电话,买家就要承受 5000 元的“初装费 ”(没产权),与比美国贵 5 倍的国际长途通话费和水平低下的服务。有如此的代价垫底,中国的买家还需要害怕天下哪一 匹狼?反过来,以中国电信今天的“角逐水平”,就是如了《策略》之愿,“雄赳赳气昂昂打过鸭绿江”,又能如何?莫非把 美国国际长话的单价也提升他 5 倍,就能“振兴中华”?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策略》在论述国家基础信息网的优越性时说,政府统一学会了基础信息网,可以象美 国小贝尔“揉搓” AT&T 一样,“在种种环节上,限制跨国企业的进步速度和业务纵深,保护民族工业”。《策略》有没搞 错,小贝尔“揉搓” AT&T 和 MCI 等长途电话企业的结果,是美国居民和企业顾客为市话的垄断“买单”;而《策略》理想的 国家基础电信网要在中国的电信市场上“揉搓”跨国电信公司,最后可是要中国的电信顾客额外付帐。名曰“揉搓”外国公司, 讲到底主要还是“揉搓”咱们中国人。上文已经指出,电信互联网“揉搓”电信服务在经济上唯一的“成就”就是电信本钱昂贵。 如是,所有借助电信服务的中国企业的竞争优势都将受损。如此的招数,偏偏要叫什么“保护民族工业”!爱国非要爱到这步田地 ,中国受得了吗?
言归正传,我的论点是,狼还是不狼的,实在不可以以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来划线。决定 性的原因是市场规则:是开放角逐,还是行政性独家垄断。我的断定非常简单,哪个绝对排他地独占市场,哪个就是市场上的“狼”。 本来经过二十世纪的革命和改革,中国已经确立了可以得到有效实行的国家主权地位,也大致构架了反对市场垄断取利的法律框 架。有了这两条,中国进步电信产业的主要危险就不是什么“外国跨国公司大举进攻”,而是国内既得利益集团在“保护民族工 业“的一线品牌子下拖住中国电信业开放角逐的节奏。这不但使中国电信坐失主动改革的良机,而且使中国失去进步其他有角逐潜力 的电信企业的现实可能性。最后的结果,就是中国电信业与国际电信业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中国电信业在世界上更没角逐地位 。
数网分立和分步开放:中国电信业开放的现实起点
以上对《策略》和《再论》评论和批评,从理论和经验两个方面说明,统一而排斥角逐的所谓国家基础信息网 络不可行,分立而互不角逐的电信广电两网并存也不可行。可行的路线在作者看来就是一条:完成国内电信互联网资源的公司化改 组,分步对内对外开放市场角逐。
我觉得拟定电信策略的基本论点,是理解假如电信互联网不对市场开放,所谓开放电信服务就是一座空中楼阁。 这来自于电信业的经济特质。电信的前身就是传统通讯,再追溯上去,传统通讯的前身恐怕就是大家咬耳朵互相传话。这就是说, 现代电信业无非就是借助电子技术满足人类传递各种信息的需要。因此,电信业的基本功能是传输,尤其是双向传输。电信业派 生的所有技术开发、设施制造和种种服务,都是围绕传输的。传输的载体是什么?就是互联网。在物理上,就是由各类声电转换器 、集成电路、信号放大器、线路系统或无线系统、与各类同意装置组成的复杂系统。没互联网,何来传输?而没传输,电信 业任何派生的技术、设施和服务都毫无意义。
因为互联网系统愈加复杂,所以它可以在技术上分级。譬如分成接入网、主干网、基础网等等。从经济上来看 ,越是基础的互联网,也就是构成其他次级互联网实行传输功能的互联网,就越具备致命的重要程度。由于离开了基础互联网,任何其他次 级互联网和各类派生的电信服务,统统将成为摆设。
在经济模式上,假如把电信基础互联网资源置于市场角逐的框架以外,产生的直接成效就是没办法经济地借助这部 分最稀缺的资源。更紧急的是,因为基础互联网的“基础”性,它的不经济借助将传导给所有其他次级互联网和服务。最紧急的问题 是,假如其他次级互联网和服务是角逐的,而基础互联网是垄断的,必然形成“多家角逐者围绕一个垄断者”的局面,结果,角逐者 之间的“寻租角逐”不可防止,最后可能抵销电信服务开放市场角逐(为争取顾客展开的价格和服务水平角逐)带给电信系统的 效益。
所以,基础互联网需要开放市场角逐。基础互联网不开放,所谓电信服务的角逐没实质意义。其实,各国电信改 革的实践,已经将上述结论写得明了解白。美国开放长途电话,从允许各大公司自建微波通讯网开始,就是长途电话互联网开放竞 争。假如仅仅允许各大公司自营“电信服务”,但需要租用 AT&T 的长途话网,那美国至今也不会有哪些电信开放。香港从 市话入手改革电信业,一上手增发市话经营牌,并法令香港电讯出租线路。但随即就增发固网商营业执照,允许数家公司打造并 经营市话互联网。什么道理?就是没互联网的角逐,不会有哪些电信服务的角逐。
中国我们的经验也可以验证这一论点。国务院当年批准中国联通成立,为何要同时批准其借助铁道部的专线 ?就是由于当时的中国没任何可角逐性借助的电信互联网。中国联通后来主要开发手机业务,也只有在自建了无线互联网之后才成 为现实。联通的实质业务进展不大,一个主要是什么原因联通的互联网太弱。不过反过来讲,如果联通连这个互联网也没,而是根据 “互联网一家,服务角逐”的美妙模式,那样中国决达不至今的手机服务开放角逐的水平。另一个例子是,现在国内的呼机服务 业务达到了较高的开放程度,首要条件条件之一,就是存在着中国电信以外的传呼机发射网。如果格守“只准向中国电信租借互联网” 的教条,今天全国是否会有 6000 万呼机用户?这类局部的经验是否可以表明,在“数网角逐奠定电信服务开放”这一题目下, 中国实在没必要背全球电信开放的进步时尚,自作聪明另搞一套。
应该注意,我的论点不是每种电信服务都需要自建我们的互联网,而是需要有可角逐进入(和退出)的数网并争的 构造可供电信服务商选择。从技术上讲,电信服务可以租借其他人的互联网。从经济上看,在现有互联网供给能力过剩的条件下,只须 租价合理,“以租代建”就是划算的。但,须知,在只有一个出租者(或者只准一个出租者合法存在)的条件下,因为不 存在(或不准存在)出租者之间的角逐,就没产生租金合理化的机制。于是,“租不如建”。假如法律允许其他人另起炉灶修建 互联网,那样甚至在新的互联网建成之前,互联网的租金价格就可能降低,由于原来那个唯一的出租者,面临我们的互联网能力过剩,客 户被潜在的互联网商“抢”走的威胁。市场的力量会迫使它坐到互联网租借的谈判桌旁来,并进行角逐性的讨价还价。
因此,本文的一个要紧推论是,只须数网并存的权利是合法的,各方电信服务商反而更容易达成借助既有互联网 能力的合约,互联网的租金水平可以减少,从而进一步减少电信服务的本钱。与此相映对照,“独家基础信息网”才是现有互联网资 源没办法充分有效借助的体制根源。
值得强调的是,今天的中国不但应该确立数网并存的权利结构,而且拥有了确立数网并存、数网角逐格局的现 实条件。第一,除去中国电信的有线无线通讯互联网以外,具备全国意义的电讯互联网还有广电系统的宽带有线电视传输互联网,铁道 、电力、石油等多个部门的专用通讯网,与联通近年建设起来的无线通讯网等等。所有这类互联网,第一已经存在,无需象美 国和香港那样要等到电信开放后再完全开始重建。第二已经“分立”,并非由一家统管。当然,这种“分立”是一种“行政性 的分立”,即排斥市场原则的、彼此基本不展开角逐的“分立” (联通与邮电的无线电话角逐除外),需要在改革中完成向市场性分立的转型。因此,在中国奠定一个角逐性的数网并存的构造 ,主要本钱并非物理上完全重新建几个互联网的本钱,而第一是体制改革的转型本钱。
第二,因为技术进步、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一方面基础投资的技术变化周期、互联网更新周期和投资回 收周期都大大缩短,第二方面互联网投资的数目门槛减少但技术风险提升。因此,当今最佳的互联网投资方案,不再是当年修万里长 城的方案:数十年只建一个,建一个顶用一千年。同当代建铁路、高速公路和机场也大相庭径。目前建电讯基础互联网,只有快建 、多建、快投资、快收购才是上策。就是说,当今互联网技术时尚同确立数网角逐的体制需要更具备内在的一致性。
最后,因为开放和资本市场建设的进展,要在今天筹备投资数网的资本,与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相比,都要容 易得多。这一点,不限于电信互联网项目,而且对整个基础设施的投资而言,都是正确的。只靠政府的财政性资源投资基础设施的 年代,已经一去永不复返。
把上述三点结合起来,大家可以看到再也没理由要让中国电信象当年的 AT&T 和大东控制的香港电讯一 样,先独占电讯市场几十年、上百年,然后才启动电信改革。中国目前就能启动以打造数网并存构造为基础的电信改革。在我 看来,中国大体拥有了所有条件,缺少的只不过正确的改革理念。这个理念已经被国际国内电信改革的实践经验证明。
在全部现实条件当中,中国广电的有线电视传输互联网最值得注意。第一,它是宽带,比中国电信通信互联网的技 术容量大,更容易与信息技术的最新成就接口;第二,它拥有 7500 万用户,差不多是美国 TCI 公司现有规模的 2 - 3 倍大。这是真 正有潜力和中国电信形成角逐均势的力量。当然,要将国内有线电视互联网的角逐潜力充分发挥出来,还要政策规范性的、技术和 投资性的“添加剂”。主如果,完成有线电视互联网的政企分开和公司化改造,完成有线电视的全国联网和地方接入网的整理,开 发基于宽带互联网资源的新一代因特网,在局部试验的基础上,允许中国联通与中国有线电视互联网结盟开办电信业务,等等。
读者可以看到,上述倡导同《再论》基本一样。唯一有什么区别是,本文觉得中国的有线电视互联网系统在多年独占 电视传输业务之后,同中国电信一样患有紧急的“行政性垄断综合症”。没角逐重压,哪个也违疾忌医,那就没办法达成将行政性 分立的互联网资源改造为市场性分立资源的目的。近期可察看的一个事实是,正是一些地方的邮电部门咄咄逼人“侵入”电视传输 业务,迫使有线电视系统加快了自己的公司化改造和互联网的整理。所以,我的一个“预言”是,在权利框架上允许有线电视与中 国电信互相插足,比划定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构造要更利于两个互联网系统的改革和进步。
结论
(一)电信、有线电视和计算机互联网三网合一,声像数据聚合网的出现,包括着大规模减少信息本钱的要紧机 会。作为一个进步中的经济,中国理应付信息产业又一波技术革命作出积极反应。在各方面的筹备工作中,确定一个开放角逐的 规范和政策框架,具备基础意义。(二)电信和信息产业的开放角逐政策,中心内容是全部互联网和各类电信服务的政企分开、企业化经营和市场 角逐。这三个原则互相用途,缺一不可。(三)政府和政府部门,与任何电信互联网和服务资源的经营性实体和活动脱钩。行政权力不再是任何形式市场 独占的工具。立法对主管部门的行业性管理的内容和程序作出了解界定。(四)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改革的实践经验,完成对原电信部门和广电有线电视部门的公司化改组。针对“ 高额初装费”的特殊产权问题,考虑通过立法来确立顾客初装费在电信公司和有线电视互联网公司中相应的股权权利。(五)确立开放电信市场角逐的原则,经过公共政策程序,提出分步推行电信市场对内对外开放的时间表。第一阶段 ,考虑回叫业务的合法化和通过立法“分立”中国电信的长途电话和市话业务;第二阶段,考虑允许联通与有线电视结盟,经营 市话业务;第三阶段,考虑分别增加长途电信、市话、有线电视和因特互联网企业的国内许可证;第四阶段,考虑国际电信公司经 营中国长途电信、市话、有线电视和因特互联网的许可证;第五阶段,允许电信、有线电视和数据传输业务的交叉;最后,完成全 新的电信立法,奠定全方位实行国内电信和信息产业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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